“我们调阅法院卷宗、审查多个关联案件后,发现事情的起因在于丽丽既不能偿还债务,也无法完成房屋过户,于是债权人强烈要求法院尽快拍卖房屋,购房人却想方设法保住房屋,形成了如今的诉讼拉锯战。”西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于伟香告诉记者,申诉双方其实均非违约方,但多年的诉讼对峙让双方积怨颇深。

当事人在办案检察官的见证下签署和解协议
为破解本案诉讼僵局、简化程序解决纠纷,检察官了解到大强与另一债权人小明相熟后,及时引入关联案件当事人小明共同参与协商,最终于今年1月28日促成三方达成和解:由老李将房屋尾款400万元交付执行,并从化解矛盾角度出发对大强、小明适当予以补偿;大强与小明对房屋尾款及补偿款按7/3比例进行分配,二人收到上述款项后,分别向两家法院申请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
购买二手房,需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老李得知房屋被查封后,要求法院出具书面保全裁定书,随后召集全家讨论,聘请了律师,持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于2017年3月11日向西城区法院提起保全复议申请。法院认为,大强在其与丽丽的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保全申请,且已提供担保,法院裁定保全被告丽丽名下的财产并无不当,故驳回了老李的保全复议申请。

走投无路的李家认为西城区法院驳回他们的执行异议错误,于是更换了律师,向西城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督促法院停止拍卖案涉房屋。与此同时,债权人大强也认为法院迟迟未能有效推进案涉房屋的拍卖工作,在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被驳回后,也向西城区检察院提出执行监督申请,请求督促法院尽快拍卖案涉房屋。
房屋产权登记是房产归属的最重要判断依据。办案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购买二手房,需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如果暂时不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首先要确保购买之前房屋没有被查封,其次要尽快办理入住,并留存物业服务合同、缴费单据等。万一入住后发现因售房人原因遭遇法院查封,要及时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感谢检察官,房子总算保住了,法院解封了,判了给我们过户了!”
而另一边,大强和小明对丽丽的起诉先后获法院判决。西城区法院于2017年10月20日判决甲公司偿还大强本金860余万元及利息、律师费,丽丽及其爱人李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怀柔区法院于2018年1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小明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于2018年5月28日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甲公司给付小明借款本息370万元及后续利息,丽丽及其爱人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两个判决,丽丽要承担的还款义务远超400万元。

“检察官,钱到账了,感谢您!”
本案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检察官经过深思熟虑,运用民法典体系化思维方式,帮助当事人在整个纠纷体系中客观看待自己的权利——从公平角度来讲,丽丽先将房屋卖给小李夫妇,在小李夫妇已经支付部分房款并入住的情况下,法院虽然查封了案涉房屋,但当时的形势是,丽丽真正能用于向大强还债的仅仅是案涉房屋的400万元购房尾款,而不是整套房屋的总房款。只是,李家不慎在案外人异议之诉中丧失了这份优势。话又说回来,虽然李家在西城区法院案外人异议之诉中错失了交付购房尾款从而排除执行的机会,但是,检察监督会不会让他们获得一次救济机会呢?当然,李家不停息地寻找救济路径,也让双方陷入无休止的诉讼拉锯战中……检察官在耐心解析案件全貌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思考,形成合理预期。
判决生效后,大强、小明分别向西城区法院、怀柔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案涉房屋也从诉讼过程中的保全转为了执行中的查封,西城区法院作为首封法院,对案涉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怀柔区法院向西城区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西城区法院立案后,老李收到了此前由他代小李夫妇起诉的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一案的判决书。该判决支持了李家的诉求,确认合同有效,这让老李信心倍增,更加斗志昂扬地投入到保卫房屋的诉讼之中。在案外人异议之诉一案的庭审中,老李同意交纳购房尾款400万元。西城区法院限其15日内将尾款交到法院。
今年2月,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两个查封均已解除。对于这样的结果,拿到案款的大明、小强和保住房产的李家均表示满意。
文章来源:《产权导刊》 网址: http://www.chanquandaokan.cn/zonghexinwen/2022/0908/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