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间历经十余轮官司
刚入住婚房就被卷入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一定要将剩余房款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交至法院。切记,此时购房人已经丧失了尾款支付的期限利益,应按法院要求,及时交付尾款,方能排除执行,保住房屋。”办案检察官指出,如果发现案涉房屋上有多个查封,也不必惊慌,只要将购房尾款交到首封法院,排除首封法院执行。此时排名其次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首封,购房人持付清房款的证明到该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排除执行即可。(简洁)
原来,这套房子是原主人丽丽(化名)于2012年从开发商处按揭购买的,当时房子尚处于刚刚交付的状态,还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为了这套婚房,老李和亲家倾尽半生积蓄,与小李夫妇共同凑齐了首期房款。2015年8月,小李夫妇与丽丽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剩余房款400万元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再支付。
“本案相关的判决、裁定,我都看过……”于伟香结合案情和诉讼经过,把大强“理不清、道不尽”的那些争议焦点问题理得清清楚楚。终于,大强在检察官的仔细梳理下理清了头绪,开始频频点头,表示愿意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
一起房产纠纷案,从双方申诉时积怨已久、剑拔弩张,到检察和解后三方满意、各得其所,可以说是皆大欢喜。6月28日,继三方和解之后,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小李夫妇关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诉讼请求。至此,在西城区检察院的依法能动履职之下,这起由房产买卖纠纷引起的持续六年之久、牵涉十余轮诉讼的纷争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申诉双方分别为债权人和购房人,在丽丽一没财产、二不露面的情况下,如何找到本案的最优解、尽快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于伟香表示,首先要了解双方“愁”在哪儿、推动解决又“难”在哪儿,然后以此为基础和双方进行深入沟通。
办案检察官在研究案情
原标题:未办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引发一连串麻烦
2015年,老李的儿子小李结婚。为了让小两口生活得更幸福,老李和亲家经过几个月的考察,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最终在北京市某小区为孩子选定了一套160平方米的婚房。因为户型良好、地理条件优越,全家都对房子十二分满意,唯一的遗憾就是当时还办理不了产权登记手续。
为确保和解协议顺利执行,检察官与西城区法院、怀柔区法院执行法官进行充分沟通,并将和解协议及时移交执行法院,大强、小明收到案款后立即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
西城区检察院于2021年11月分别受理了双方的监督申请。
“本来好好地买套婚房,没想到这些年官司不断,闹心呀!这要真给拍卖了,孩子们心里多憋屈啊?!我就盼着官司早点了结,孩子们好安心工作、安心生活……”说话间,老李的眼圈泛红了。
因为小李夫妇上班忙,老李便主动请缨,继续参与房屋“保卫战”。作为代理人的他于2017年10月底向西城区法院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请求法院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停止执行案涉房屋。
“检察官,钱到账了,我已申请法院解除查封!”
此后几年,老李作为小李夫妇的代理人,在漫漫维权路上辛苦奔波:到西城区法院起诉丽丽,要求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法院于2021年12月27日以房屋被查封、不具备过户条件为由判决驳回;2020年10月,到怀柔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同年11月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后于2021年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再审,均被驳回……几轮折腾,个中辛酸,老李悄悄咽下。
除了双方的诚意以及对检察官的信任外,影响和解最重要的因素是双方对各自利益的预期。毕竟,李家错失了在案外人异议之诉中交付购房尾款从而排除执行的机会,而如果评估价值过千万的案涉房屋能够成功拍卖,大强完全可以轻轻松松收回借款本息,所以大强不愿轻易让步,也在情理之中。
老李此时陷入了百般纠结:向西城区法院交完尾款到底能不能顺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怀柔区法院还要查封怎么办?还没等老李想明白,15天的期限转眼就过去了。就这样,购房尾款虽然准备好了,但没往法院交。2018年4月18日,西城区法院以李家未按要求交付剩余房款、不符合排除执行的条件为由,判决驳回了李家要求对案涉房屋解除查封、停止执行的诉讼请求。
得知消息的小李夫妇心急如焚,老李和亲家更是愁染双鬓。李家于2020年10月20日向西城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法院于2020年11月4日以重复异议为由,裁定驳回。
文章来源:《产权导刊》 网址: http://www.chanquandaokan.cn/zonghexinwen/2022/0908/383.html